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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公积金提取(@沈阳新市民、青年人,可申请全额提取每月公积金付房租)

2024.06.01 来源: 浏览:

在沈阳无房且租赁房屋居住的新市民、青年人,可申请全额提取每月缴存的公积金支付房租。

为全面贯彻落实租购并举制度,重点支持新市民、青年人解决住房问题,近日,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了《关于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全额提取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进一步加大对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政策支持力度。

在沈阳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自住的新市民、青年人,可不超过实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租金,全额提取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此项新政策从今年5月6日起执行。

《通知》明确,新市民是指未取得沈阳市户籍或取得沈阳市户籍不满三年(含)的职工,青年人为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的职工。当年已按现行租房提取政策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新市民、青年人,可按新政策补提差额部分,其他未涉及事项按沈阳市现行租房提取政策执行。值得一提的是,《通知》中涉及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范围为未获得沈阳市户籍或取得沈阳市户籍不满三年(含)的新市民,或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的青年人,符合任一条件即可。职工可在不超过实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租金的前提下,不受分类提取限额的限制,全额提取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出台的公积金新政策,将为广大新市民和青年人打开解决住房困难的新路径,极大地减轻年轻人的租房压力,提高生活质量。同时,还会带动租房市场的良性循环,鼓励更多的人选择租房而非盲目购房,对稳定房地产市场也有积极作用。

(辽宁日报 记者:刘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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